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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家庭年收入是多少?
按照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小康社會的內涵的規定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200元即該家庭達到小康水平,也就是年入20萬-40萬就可以稱之為小康家庭了。
小康的標準和我國現階段小康水平(總體小康)1991年國家統計與計劃、財政、衛生、教育等12個部門的研究人員組成了課題組,按照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小康社會的內涵確定了16個基本檢測和臨測值。
這十六個指標把小康的基本標準設定為:
1、人均國內生產總值2500元(按1980年的價格和匯率計算,2500元相當於900美元)。
2、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元。
3、農民人均純收入1200元。
4、城鎮人均住房麵積12平方米。
5、農村鋼木結構住房人均使用麵積15平方米。
6、人均蛋白質攝入量75克。
7、城市每人擁有鋪路麵積8平方米。
8、農村通公路行政村比重85%。
10、成人識字率85%。
11、人均預期壽命70歲。
12、嬰兒死亡率3.1%。
13、教育娛樂支出比重11%。
14、電視機普及率100%。
15、森林覆蓋率15%。
16、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基本合格縣比重100%。
中產階層(或中產階級),是社會穩定的基石;能否形成以中產階層為主體的“橄欖型”社會結構,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能否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實現高品質民主的前提條件。中二代,是世界各發達國家高科技人才的主要來源。
中產階層的主要來源:主要是教育和能力發展正常的中產子女(二代或多代),部分接受了良好教育並有較強職業能力的“貧二代”,以及少數“返貧”的“富二代”。
中產階層發展的主要障礙:部分國家的社會製度,阻礙了貧困階層子女的上升通道,使社會階層固化。在中國,城市一胎化的人口政策,嚴重地阻礙了中產家庭的正常發展,已經成為中產階層的最大風險,並使現有的中產階層快速減少(流失)。
小康家庭標準
法律分析:小康的標準和我國現階段小康水平:1991年國家統計與計劃、財政、衛生、教育等12個部門的研究人員組成了課題組,按照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小康社會的內涵確定了16個基本檢測和臨測值。這十六個指標把小康的基本標準設定為:
(1)人均國內生產總值2500元(按1980年的價格和匯率計算,2500元相當於900美元);(2)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元;
(3)農民人均純收入1200元;
(4)城鎮人均住房麵積12平方米;
(5)農村鋼木結構住房人均使用麵積15平方米;
(6)人均蛋白質攝入量75克;
(7)城市每人擁有鋪路麵積8平方米;
(8)農村通公路行政村比重85%;
(9)恩格爾係數50%;
(10)成人識字率85%;
(11)人均預期壽命70歲;
(12)嬰兒死亡率31%;
(13)教育娛樂支出比重11%;
(14)電視機普及率100%;
(15)森林覆蓋率15%;
(16)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基本合格縣比重1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麵的獎金;(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五)保險賠款;(六)軍人的轉業費、複員費、退役金;(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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